关于规范见习乘车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见习乘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1 11:45:08 点击数:
文章摘要:各教学单位及车辆管理科: 我校在审核2008年学生见习派车费用过程中,在车辆管理科乘车收费凭单上,仅有部分带教老师在收费单上签字,大部分为学生签字。为确保见习教学质量及学生安全,从即日起,学生见习,带教老
各教学单位及车辆管理科:
我校在审核2008年学生见习派车费用过程中,在车辆管理科乘车收费凭单上,仅有部分带教老师在收费单上签字,大部分为学生签字。为确保见习教学质量及学生安全,从即日起,学生见习,带教老师必须随车前往,车辆管理科乘车收费凭单上必须有带教老师及学生的签名。如学生见习,带教老师不按任务书上分组带教或不带教,教务处一经查实不予计算教学工作量;带教老师如为临床教师,教师必须在医院门口接送学生上下车,并在乘车凭单上签字。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