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2025〕36号
各单位:
《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经2025年7月13日第2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第21次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25年7月14日
陕西中医药大学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
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为提高学生理论知识学习主动性,提高职业实践技能,经广泛调研,决定开展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课程,该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
一、课程设置
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课程由四节答疑辅导课及一次综合考核测试组成,综合考核测试分为医学基本知识理论考核和基本技能实践考核。课程测试通过赋予2学分,理论和技能具体成绩所占成绩比例由各学院自行设定。测试成绩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并量化学分绩点,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时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与其他必修课要求一致,测试不及格不得毕业。
二、开课范围
本课程开设范围为中医学大类(包括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大类(包括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四个大类9个专业三年级学生。其他专业可依据专业情况自行组织实施。
三、实施方案
(一)开课时间
四年级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测试未通过可在下学期的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组织补考。补考未通者可申请报名重修跟随下级考试。根据国家考试相应规定,毕业学年春季学期不安排考试。
(二)课程大纲
参照《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等中医、中西医、临床资格类考试大纲以及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执行,大纲更新以国家级考试大纲为准。
(三)综合考核测试要求
1.医学基本知识理论考核
(1)总题量:200道题。
(2)科目和比例:各专业可参照各类资格测试科目和人才培养方案自行制定。
2.医学基本技能实践考核
各单位根据临床诊疗技能需要,参考各类资格考试大纲、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其他类别国家级考试相关要求制定方案。
四、相关部门职责及考务管理
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
1.制定、解释医学理论及职业能力课程改革有关的规章、制度;
2.统筹协调课程实施整体工作;
3.负责测试成绩确认、公布与发放;
4.按照校纪校规对违规考生进行纪律处理;
5.按照校纪校规对违规测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理;
6.开展测试研究。
(二)各学生所在学院职责
1.负责制定并实施各专业具体课程方案;
2.负责综合考核测试试题命制、组织实施及成绩录入;
3.处理测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如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4.统筹安排在教学基地的组织测试。
(三)各课程所在学院职责
1.负责按照学生学院要求,命制、审核相关课程的试题;
2.负责测试期间组织相关课程教师,担任技能测试考官;
3.组织相关课程教师研究执业医师考试内容,并开展相关培训;
4.依照考试结果,分析并反馈教学改革。
(四)各教学基地职责
1.负责依据各专业具体课程设置方案,组织协调在本教学基地课程的相关工作;
2.负责配合学生学院开展学生报名、考试通知、培训、考场管理以及上报违纪等情况;
3.协同学院上报本基地学生考试成绩;
4.处理测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本课程方案自2025年开始试行,如果本文件与以往要求不相符者,以本文件要求为准。原《陕西中医药大学学业水平分阶段测试实施方案》(2021)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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