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09-08 1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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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

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和强化本科生实习环节的过程管理,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本科生进入毕业实习前,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者,将无法取得实习资格,不得进入毕业实习环节,须在一学年内选择课程重修,重修一年后平均学分绩点仍小于1者,将给予退学处理。

(二)实习生在实践教学基地实习期间由实习基地科教科(医教科)总体负责。各实习科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实习考勤工作,实习组长协助工作。实习生所在院系应定期巡查各实习基地学生实习情况,对位于本省及周边省份的实习基地,各教学院系一年巡查不得少于6次;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所有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学生所在院系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考勤表应按月核实,由实习科室主任签字后报科教科(医教科),做好实习考勤表的登记工作。如学生缺勤严重,实习基地应及时与学生所在院系联系。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学生请假应填写请假条一式三联,学生、实习科室、医教科各存一联。请病假应附病假诊断证明,请事假应写明原因,经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2、学生请病、事假1天,可由实习带教教师与实习组长批准。3天以内由科室主任批准。7天以内者,需经科室主任审签后,报实习基地科教科(医务科)批准。7天以上者,由实习基地科教科(医务科)审批后,报学校学生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报教务处备案。1个月以上者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后,由学校主管校长审批。一学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周者,应予休学。

3、假期满后,学生应按程序办理销假手续。

4、病、事假条存根应由实习基地科教科(医务科)专人保管。

5、联系工作、考研及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假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如下: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假时间按实习基地所在地区不同分类划分,在咸阳实习学生请假1天,在西安、宝鸡、铜川实习学生请假2天,其它地区准予实习学生请假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需持英语四六级考试准考证。

2)择业就职:实习学生择业就职请假期限为15天,就职单位要求转入该单位实习(试工)者,必须持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和该单位公函(公函必须注明转入实习(试工)起止日期及安全责任)及本人申请,并先经所属院、系前置审批,未签署就业协议书者就职单位公函必须经学生处前置审批,方可参照前款办理请假手续。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习学生考研复习请假期限为15天,也可酌情利用择业就职15天假期复习或参加考研辅导班等,两项合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0天,可一次性集中请假,也可分段请假,并按照前款办理请假手续。考试结束后2日内必须返回实习单位实习,考试后一律不允许请假(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6、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一律按旷课处理。旷勤3天以内者,由实习基地给予通报批评并报教务处,取消评选优秀实习生资格;累计旷勤超过3天但不足1周者,由实习基地报教务处,学校除取消评选优秀实习生资格外,毕业实习成绩也将取消优秀及良好评定资格;累计旷课超过1周但不足2周者,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记录;累计超过2周者,由实习基地通报所在院系及教务处,学校将给予退学处理。

二、毕业实习考核

本科生实习考核成绩包括院系组织的实习前、中、后“三段考核”和实习基地组织的科室轮转时的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及各分项成绩在实习考核总成绩中所占权重等具体方案由院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一)成绩表现形式

毕业实习的成绩表现形式分为四档:

序号

级别

绩点

成绩区间

备注

1

优秀

2.5

90-100

优秀人数不超过1%

2

良好

2.0

80-90(不含90

良好人数不超过5%

3

合格

1.7

60-80(不含80

 

4

不合格

0

0-60(不含60

 

(二)成绩录入时间:由学生所在院系于毕业实习结束一周内录入至教务系统。

(三)实习结束后,各实习组将加盖科教科(医教科)公章的考勤表汇总上报各院系。各院系将加盖实习单位教学主管部门公章的实习巡查记录和年度巡查总结上报教务处。

(四)毕业实习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集中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考核成绩计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参与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如成绩为“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毕业资格。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各专业本科实习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2、业务素质:尊敬师长,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实习文书书写规范。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得到所在实习基地的好评,毕业实习成绩考评应至少达到良好以上。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三)评选办法

评选优秀实习生由实习基地科教科(医务科)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实习学生民主推荐,教学人员民主评议,同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评选结果报学校教务处。

优秀实习生需要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基地公章。

(四)评选数额

优秀实习生评选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习学生总数的10%

(五)评选时间

每年的五月份。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陕西中医学院实习学生考勤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及《陕西中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择业就职及研究生入学考试请假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实习生请假条

2、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巡查记录单

3、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

生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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