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等相关教学文件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学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8-25 1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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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医教办〔2021〕107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扎实推进陕西中医药大学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执行,现就做好与之配套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等教学文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1.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专业认证、审核评估文件对课程教学计划的相关要求。

2.对接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大赛考纲以及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紧扣2021版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体现专业差异性,突出专业特点特色。

二、修订范围

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独立设置的具有不同学时的课程。主要涉及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的修订。教学大纲修订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课内实践类教学大纲(包括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教学大纲。教学设计修订主要指理论课程。

三、修订要求

教学文件修订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模板进行,具体要求请参照《教学大纲编写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141号)、《教学设计编写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142号)。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4。

医学类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在修订理论大纲时,注意在每个章节注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纲要点。

各专业涉及实验课的核心主干课程,在各门课程的实验课中至少应有一个实验为综台性/设计性实验;其他实验课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门次数不得低于80%。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9月10日前,各学院部署本单位所属教研室修定工作。

2.9月30日前,在充分讨论、论证基础上教研室完成初稿。

3.10月13日前,各学院开展院级论证和讨论,形成终稿。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电子版至sntcmjxk@126.com。

联系人:陈苏静、魏淼

联系电话:029-38185056

附件:1.理论课教学大纲模板

2.课内实践类教学大纲模板

3.实习大纲模板

4.教学设计模板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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