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以及《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精神,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面向全体。健全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整体推进我校美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具有陕中医特色的“一校多品”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陕中医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充实美育师资队伍。优化美育师资结构,提升美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探索美育艺术课程特聘教授制度,延揽有美育理论功底与精湛美育技能的艺术家、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高校美育教育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文博专家等优秀人才兼任美育教师,因地制宜成立相关美育工作室。(责任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教师发展中心、对外合作交流处、团委、各院系)
2.提高美育教师素质。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搭建美育教师培训发展平台,健全美育教师互帮互助机制,鼓励专业教师与艺术教育教师跨学科合作开发美育课程。(责任单位:教师发展中心,配合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3.完善美育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道路。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团体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任务计入工作量。对美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确保美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各院系)
(二)加强美育课程建设
1.完善美育课程设置。积极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建引结合,开设古典诗词、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影视等线上线下课程,充实艺术类选修课数量。(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信息化处、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2.加强美育课程管理。将美育课程纳入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管理体系,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按照课程的类型、内容和形式,明确学时、学分要求,制订课程标准,优化课程考核和评价机制。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3.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劳动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三)丰富美育实践活动
1.丰富艺术实践活动。持续打造文艺百花奖、诗词大会、校园歌手大赛、原创校园话剧、医学绘画等校园品牌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切身体会到美育的价值。加强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军乐团、话剧团、朗诵团、礼仪队等高水平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合唱、集体舞、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等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团委,配合单位:各院系)
2.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组织优秀地方艺术院团来校为学生演出秦腔、话剧、交响乐、歌剧、芭蕾舞、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经典作品。开办“美育大讲堂”,邀请省内外国学协会、音乐协会、书法协会、美术协会等相关协会的专家教授、艺术名家、学者莅临学校开展艺术名师讲座,现场展示传统文化风采,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责任单位:团委,配合单位:各院系)
3.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推广活动。设计课间音乐,创作主题墙绘,规划、设计、制作、布置充满艺术气息的专用教室和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的厅廊文化,组织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舞蹈、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原创文化作品展示与推广,提升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责任单位:团委,配合单位:各院系)
(四)全面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深化教学改革。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丰富课程内容,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审美体验活动+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实施学生人文与审美素养以及道德素养、科学素养和专业素养等协调发展的美育课程与教学策略,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大学生。(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高教中心、各院系)
2.推进评价改革。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完善第二课堂学分机制,将学生参与艺术社团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美育课外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管理。探索艺术课程考试标准,将艺术素质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责任单位:教务处,配合单位: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生处、各院系)
(五)改善美育办学条件
1.统筹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校内外美育实践基地及其规模,探索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与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等协同育人机制,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推进美育资源供给社会化改革,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责任单位:对外合作交流处,配合单位:宣传部、各院系)
2.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加强美育场馆建设,规划落实大学生活动中心、博物馆等艺术场馆,探索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等,建立校际间帮扶机制,与其他高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等。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配合单位:计财处、教务处、国资处)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美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团委、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信息化处、后勤保障处、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团委,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公共艺术中心”,挂靠人文管理学院,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美育发展规划,落实保障配套条件,统筹推进、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政策保障。将学生美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之中,制订学生美育工作评价指标,对各院系美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学生美育课程学习成绩等进行分析评价,建立有效的美育工作评价机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中。
3.加强经费保障。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保障学生审美与人文素质发展教育活动、美育课程与教学建设、社团美育实践、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师资进修培训等活动的经费需求,严格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