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11-26 15: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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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承担学校本科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拟定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本科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等建设性意见;

3.负责组织和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4.负责统筹和制定(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5.负责组织遴选和推荐各级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以及其他教学专门委员会的专家人选;

6.负责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组织制定(修订)本科各专业实习计划,指导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组织实验教学改革工作,检查、监督和评估实验课教学质量;

8.负责教学调度和全校课表编排工作,本科生考试组织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学历学位管理、转专业等工作;

9.负责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日常招生宣传及咨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等工作;

10.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各类学科竞赛的统筹工作;

11.负责本科教材内容的政治和学术审核选用、本科教材参编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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