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公共艺术教育评估专家组一行4人,对我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陕教体[2014]12号)文件,本次评估共有65所普通本科院校及公办高职院校,其中52所高校为合格,我校位于13所评估结果良好的院校之列。
学校将以此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为契机,按照“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估反馈意见,理清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整改报告中承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公共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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