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4 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子项目
建设及检查验收的工作通知
陕中院教字〔2015〕3号
各相关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8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子项目的建设、检查及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2014年获批省级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开展子项目的申报工作。
按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要求,2014年立项的临床医学和制药工程两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要根据《陕西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指南》(附件1)完成子项目的申报;《妇产科学》、《中医诊断学》、《刺法灸法学》三门省级精品课程要升级改造为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二、2013年获批省级、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对2013年立项的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两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及中西医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两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书内容精心组织查漏补缺,做好前期建设情况总结及后期建设规划,形成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完成。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上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5日。
三、2012年获批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省教育厅将于2015年下半年对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检查验收,教务处将对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建设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上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5日。
上述三批建设和检查验收项目在完成纸质版上报材料的同时,需制作汇报PPT,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2012—2014年陕西中医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及子项目明细
陕西中医学院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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