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陕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创新创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15 15: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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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54号)的要求,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卓越团队优秀成果培育成效,全面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学校拟启动新一轮的创新创业导师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校内导师:全校教职工

2.校外导师:医药卫生、人文社科等行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可以为全校学生及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主要来源包括:

1)各单位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负责人;

2)科技型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孵化的企业负责人(如秦创园、高新区、产业园等区域);

3)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或风险投资人;

4)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军人物、实务工作者、优秀校友;

5)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等技术管理专家;

6)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专家顾问。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工作。

2.具有奉献精神,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3.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4.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选聘:

1)近五年来,指导“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医药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

2)近五年来,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或指导学生发表创新创业类高水平学术论文;

3)近五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或竞赛的评审专家;

4)创新创业训练教育专家、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创新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

5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的专家;科研成果已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的专家;

6)已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

7具有成功运营企业的经历,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8)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相关领域专家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纳入导师库管理:

1)具有经教育和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方面资格资质证书者;

2)“大创项目”专家库人员;

3)历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大赛校赛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三、导师职责

1.培训指导:应邀出席或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定期与学生互动交流;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及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参与创新创业项目评审、论证及指导等。

2.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注册公司、手续办理、企业经营、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指导服务等。

3.其他职责:协助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1.院级初审

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申报主体为院系,由各学院择优推荐。请符合条件并参与遴选的人员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校内)申请表》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校外)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在全范围内公示

2.校级审核

候选导师通过所在单位初审后,由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导师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产生聘任名单,纳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由学校颁发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2聘期结束后,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每两个行政班配置1名创新创业导师的原则进行遴选推荐,不设上限,其中校外导师总数不得低于导师总人数30%,应尽可能涵盖不同学科、专业、类别,各学院双创导师队伍组建人数指标详见下表:

学院

双创导师

指标数下限

导师类型

备注

校内导师70%

校外导师30%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改革试点学院级别

校外导师中企业技术型或管理型人才数量

中医学院

28

20

8

 

1

中西医结合学院

17

12

5

校级

2

临床医学院

21

15

6

 

1

护理学院

9

6

3

校级

2

药学院

16

11

5

省级

3

针灸推拿学院

17

12

5

校级

2

医学技术学院

13

9

4

省级

3

人文管理学院

9

6

3

校级

2

公共卫生学院

9

6

3

校级

2

国际教育学院

3

2

1

 

1

合计

142

99

43

 

19

注:1.企业技术型人才包含首席技术专家、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创新企业家等;
    2.企业管理型人才包含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等。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推荐资料,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遴选工作,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cxcy@sntcm.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419办公室。

联系人:魏淼   联系电话:029-38180218


附件1-3.rar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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