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创新创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10-17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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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大教办〔201680)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对象

2018年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1)进行项目开题;对2017年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2)进行中期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开题

各项目团队撰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见附件3),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须于111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开题答辩(院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结论,并确定不合格项目再次开题答辩的时间。

逾期未提交《开题报告书》或二次开题仍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不再予以立项。

(二)中期检查

各项目团队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4),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成果或产品展示材料,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前期创业训练项目期间的商业计划书、现阶段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展示材料。项目团队须于111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做出中期检查是否合格的评审结论。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参与中期检查的“大创计划”项目做出项目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项目调整或项目终止的决定。

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视为放弃项目研究,学校将酌情做出项目终止的决定。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时间

20181123截至

(二)报送地址

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行政楼419室)

(三)材料内容

1.“大创计划”院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院系开展“大创计划”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3.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

4.《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签名;院系评审小组签署评审意见和结论;院系负责人签署院系意见并盖公章)及附件,一式四份。

(四)材料形式

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信箱。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sntcm.edu.cn/)。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冯 

联系电话:029-38184259

电子信箱:23418155@qq.com

附件: 1. 2018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 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

4.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0月13

大创项目2017中期检查2018开题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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