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修订)立项结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材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13 10: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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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修订)

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022号)精神,学校开展了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修订)申报工作,经教师申请、院系审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决定对《伤寒论讲义》等8部教材予以立项,建设期6个月,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

校内自编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参编人员由主编从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选择。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和内容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材编写人员需符合《陕西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自编教材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课程教学的要求,突出学校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教材修订的内容不得少于原稿的三分之一。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修订)立项汇总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73

关于公布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修订)立项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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