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自编教材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材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18 08: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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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自编教材

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130号)精神,按照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立项自编教材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8部校内自编教材(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按照《教材管理办法》之第五章教材审核要求,由教材主编所在院系组织教材工作小组对编写完成的自编教材进行初审,对教材政治性、学术性严格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合格验收评审表》(见附件2)。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自编教材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列入学校教材选用目录,进入教学中使用。

三、验收要求

1.相关院系应于1210前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合格验收评审表》。

2.院系初审或专家组评审未通过的,可重新修订一次后再次申报验收,如仍未通过则取消该自编教材立项。

3.2020年立项自编教材请于12月16日前完成相关经费报销,项目经费不再办理年终结转。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刘磊  于雪珂

电话:029-38180218

E-mailsntcmjwc@126.com

附件1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合格验收评审表

      

                               教务处

                           20211118

附件1:2020年校内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自编教材合格验收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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