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教办〔2024〕149号
各单位: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陕中医〔2023〕16号)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持续建设的要求,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课程知识图谱、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课程知识图谱,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1.课程知识图谱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程,每个专业限报3-5门教学资源基础扎实的课程;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流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将作为课程结题检查指标之一,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可进行申报,仅立项不资助,建设经费从相应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中支出。
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校级课程知识图谱项目分批开展,2024年申报校级知识图谱的课程见附件1。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和完善。
3.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无需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
三、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1.课程由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1门同一类型校级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通过认定的课程,建设期内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五年内该课程的授课教师,且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无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问题,近五年无任何教学事故,且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4.同一课程已经被认定为同类型校级及以上的课程,不能再次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5日
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择优推荐项目,于2024年7月25日前组织教师填写申报书。
(二)材料提交: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
1.各学院(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排序后,填写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2.课程知识图谱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4)时,要参照课程知识图谱建设要求(附件5)。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通过陕西中医药大学虚拟实验教学平台(http://218.195.78.36/index.html)上传申报书(附件6、附件7)。
(三)评审认定: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5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课程建设名单,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予公示,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课程申报汇总表。
(二)课程知识图谱申报书。
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申报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PDF格式)、课程知识图谱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教学科邮箱:sntcmjxk@126.com;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及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书上传至陕西中医药大学虚拟实验教学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六、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校级课程知识图谱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教学团队”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3年。认定为“校级课程美育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2年。教务处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校级课程资格。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课程建设所有类型认定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确保认定课程的质量。
(二)本次申报实行限额优选,一流专业所在院系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做好课程统筹与材料打磨,以支撑专业建设;鼓励各种人才称号的获得者、国家教指委、教育厅、教工委举办的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获奖者、各级教学名师积极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2)。
(三)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遴选推荐组织,开展对申报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严格把关。本次申报工作将在年度绩效考核给予加分,对支撑一流专业的课程予以优先支持。
本通知附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陈苏静 029-38185056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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