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安排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提前做好教学准备,现将填报教学任务书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陕中大教[2017]48号)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安排好各项教学任务,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仔细核对教学任务书内容,检查是否有遗漏、重复安排课程等现象。
二、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39号)精神,每一项教学任务中的主讲教师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并鼓励教授及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助教,特殊需要,经考核也可担任主讲教师。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要严格把关,把主讲教师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每项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培养性讲课需通过试讲后方能安排,且承担理论教学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见习带教需由从事临床工作人员担任。
四、实验课每30人为一组,每组带教教师1名;见习课每15人一组,每组带教教师1名。凡承担实验及见习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严格履行带教职责,且人员必须和教学任务书中人员保持一致。
五、主讲教师要负责本门课程的全面教学,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及各项教学文件,指导辅讲和见习教师,并对教学质量负责,确保理论与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命题阅卷、平台信息的搭建及维护等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六、凡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55号],开课前必须填写《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在2024年11月5日之前安排试讲工作,通过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与答辩后,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后,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七、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教学冲突要更换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需在企业微信一站式服务大厅模块中申请调停课,并写明具体调课理由。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任课教师,须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学任务变更申请表》(附件3),填写打印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八、在考核教师业绩,晋升职称和发放课时津贴时,其教学工作量统计均以教学任务书上的教学学时数为依据。
九、各教研室须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合理分配理论课、见习课、实验课等各环节的课时数,准确无误地填写教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并填写《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1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十、各教学单位收齐教学任务书后,务必在2024年11月6日前将任课教师相关数据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排课次序将参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完成次序。
十一、课表编排完毕之后,经任课教师核对无误之后,任课教师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web端---教学安排,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表提交并打印(一式两份),教研室及教学单位各存留一份。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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