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学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5-22 1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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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高质量发展思路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持续建设的要求,为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与建设

1.课程类型  人工智能+课程、课程知识图谱、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美育示范课程、课程劳育示范课程、产学融合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2.立项建设  人工智能+课程/课程知识图谱立项不低于20门,建设经费1万元/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不低于11门,建设经费0.5万元/门;课程美育示范课程立项不低于12门,建设经费0.5万元/门;课程劳育示范课程立项不低于5门,建设经费0.5万元/门;产学融合课程立项不低于12门,建设经费0.5万元/门;公共选修课程立项不低于50门。

二、申报条件与范围

申报课程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1.人工智能+课程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程或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鼓励学生受众面广、需求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实践类课程申报。

2.课程知识图谱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程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流课程,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将作为结题检查指标之一,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可进行申报,仅立项不资助,建设经费从相应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中支出(2025年申报校级知识图谱的省级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美育示范课程、课程劳育示范课程、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开设的核心主干课程,其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美育示范课程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和完善。

4.产学融合课程 优先支持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产业及前期已与企业建立深度产教协同基础的课程。

5.公共选修课程  优先支持前期已开设课程,学生反馈较好且未获批校级课程立项的课程。

三、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1.课程由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原则上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牵头1门校级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通过认定的课程,建设期内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五年内该课程的授课教师,且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无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问题,近五年无任何教学事故,且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4.同一课程已经被认定为同类型校级及以上的课程,不能再次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19日

各教学单位审核并择优推荐项目,于2025年619日前组织教师填写申报书。

(二)材料提交:2025年6月20日

1.各学院(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排序后,填写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2.人工智能+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4-1)时,要参照人工智能+课程建设要求(附件4-2)。

3.课程知识图谱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5-1)时,要参照课程知识图谱建设要求(附件5-2)。

4.其他类型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对应课程申报书(附件6-附件10)。

(三)评审认定: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30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课程建设名单,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予公示,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课程申报汇总表

(二)课程申报书。

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以EXCEL格式和PDF格式发送到教学科邮箱。各类型课程申报书(均为PDF格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名称+申报书”,压缩后统一发送至教学科邮箱:sntcmjx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校级人工智能+课程、课程知识图谱、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3年。认定为“校级课程美育示范课程、课程劳育示范课程、产学融合课程及公共选修课程”的,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2年。教务处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校级课程资格。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课程建设所有类型认定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确保认定课程的质量。

(二)本次申报实行择优立项,一流专业所在院系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做好课程统筹与材料打磨,以支撑专业建设;鼓励各种人才称号的获得者、国家教指委、教育厅、教工委举办的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获奖者、各级教学名师积极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遴选推荐组织,开展对申报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严格把关。本次申报工作将在年度绩效考核给予加分,对支撑一流专业的课程予以优先支持。

本通知附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2025年校级课程建设申报名额一览表

2.2025年申报校级知识图谱的省级课程一览表

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4-1.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

4-2.人工智能+课程建设要求

5-1.课程知识图谱申报书

5-2.课程知识图谱建设要求

6.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7.课程美育示范课程申报书

8.课程劳育示范课程申报书

9.产学融合课程申报书

10.公共选修课程申报书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5月22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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