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合理安排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提前做好教学准备,现将填报教学任务书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陕中大教[2017]48号)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安排好各项教学任务,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仔细核对教学任务书内容,检查是否有遗漏、重复安排课程等现象。
二、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39号)精神,每一项教学任务中的主讲教师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教授及副教授职称教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请办理
《教授(副教授)无法为本科生授课审批表》(附件1)。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助教,特殊需要,经考核也可担任主讲教师。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要严格把关,把主讲教师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每项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承担产教融合课程的校外教师不计算在内)。培养性讲课需通过试讲后方能安排,且承担理论教学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见习带教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临床在岗人员担任;任课教师须在学生进入见习前,就学生基本情况与带教教师完成对接;凡跨市域的见习活动,任课教师须全程随行管理。
四、实验课实施分大组或分轮次教学,每15-30人配备指导教师1名,各大组或各轮次须随课程性质不同合理设置实验小组;见习课每15人一组,每组带教教师1名。凡承担实验及见习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严格履行带教职责,且人员必须和教学任务书中人员保持一致。
五、主讲教师要负责本门课程的全面教学,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及各项教学文件,指导辅讲和见习教师,并对教学质量负责,确保理论与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命题阅卷、平台信息的搭建及维护等混合教学中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六、凡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55号],开课前必须填写《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在2026年06月16日之前安排试讲工作,通过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与答辩后,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后,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七、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教学或工作安排冲突要更换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及任课教师,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调停课申请流程,课表即时更新调课信息。未经审批擅自调停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调课后应主动通知学生,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八、在考核教师业绩,晋升职称和发放课时津贴时,其教学工作量统计均以教学任务书上的教学学时数为依据。
九、各教研室须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合理分配理论课、见习课、实验/实训课、讨论课、线上课等各环节的课时数,准确无误地填写教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并填写《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附表4),于2026年06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十、本学期新旧两个教务系统并行使用,各教学单位收齐教学任务书后,务必在2026年06月17日前将任课教师相关数据录入(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十一、因法定节假日顺延,多人授课课程的教学进度会有微变化,任课教师须在课表编排完毕之后,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填写《教学进度维护申请》,核对调整教师上课顺序。开学后将严格按照当日课表信息执行。
教务处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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