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学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6-05 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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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合理安排2026-2027学年第学期教学任务,提前做好教学准备,现将填报教学任务书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陕中大教[2017]48号)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安排好各项教学任务,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仔细核对教学任务书内容,检查是否有遗漏、重复安排课程等现象。

二、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39号)精神,每一项教学任务中的主讲教师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教授及副教授职称教师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请办理教授(副教授)无法为本科生授课审批表》(附件1)。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助教,特殊需要,经考核也可担任主讲教师。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要严格把关,把主讲教师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每项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承担产教融合课程的校外教师不计算在内)。培养性讲课需通过试讲后方能安排,且承担理论教学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见习带教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临床在岗人员担任任课教师须在学生进入见习前,就学生基本情况与带教教师完成对接凡跨市域的见习活动,任课教师须全程随行管理

四、实验课实施分大组或分轮次教学,每15-30人配备指导教师1名各大组或各轮次须随课程性质不同合理设置实验小组;见习课每15人一组,每组带教教师1名。凡承担实验及见习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严格履行带教职责,且人员必须和教学任务书中人员保持一致

五、主讲教师要负责本门课程的全面教学,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及各项教学文件,指导辅讲和见习教师,并对教学质量负责,确保理论与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命题阅卷、平台信息的搭建及维护等混合教学中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六、凡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55号],开课前必须填写《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在20260616日之前安排试讲工作,通过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与答辩后,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后,一式份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七、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教学或工作安排冲突要更换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及任课教师须提前3个工作日(正方)教务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调停课申请流程,课表即时更新调课信息。未经审批擅自调停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调课后应主动通知学生,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在考核教师业绩,晋升职称和发放课时津贴时,其教学工作量统计均以教学任务书上的教学学时数为依据。

、各教研室须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合理分配理论课、见习课、实验/实训讨论课、线上课等各环节的课时数,准确无误地填写教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并填写《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附表420260622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十、本学期新旧两个教务系统并行使用,各教学单位收齐教学任务书后,务必在20260617前将任课教师相关数据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因法定节假日顺延,多人授课课程的教学进度会有微变化,任课教师须在课表编排完毕之后,登录(正方)教务系统填写《教学进度维护申请》,核对调整教师上课顺序开学后将严格按照当日课表信息执行。

附件1:《教授(副教授)无法为本科生授课审批表》

附件2:《新开课、开新课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附件4:《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

附件5:录入(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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