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教办〔2017〕126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陕西中医药大学“十三五”课程建设规划》,为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在线课程、双语示范课程、精品示范课程、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公共选修课等课程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线课程(MOOCs/SPOCs)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讲师及以上职称,要求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团队由3-5人组成,要求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建设周期内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
2、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二)建设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基于在线课程特性进行建设。要求教师将教学内容中最基础、最核心的知识要素制作成模块、专题化的数字教学资源(以视频形式为主),并发布在网络平台。教师以基本知识点为单元拍摄、制作课程的教学视频,按问题组织知识点,以知识点开展教学。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
3、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4、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5、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经费支持及建设周期
1、经学校审核同意建设的课程,在已有基础上提交详细建设方案,学校依照课程性质和内容拨付经费,按照步骤进行建设、制作。建设成熟的课程将纳入学校选课系统,供学生选择。
2、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成果所有权
凡获学校立项的项目,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校拥有,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使用,面向校内外师生开放。
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申报范围:除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之外,其余院系所有课程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基础医学院3-5门、药学院2~3门,其他部门1~2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已面向学生开设过的课程优先,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
3、每门申报课程必须推荐1名主讲教师准备20分钟授课内容。
4、课程负责人为我校讲师以上在职教师,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的优先资助,项目组成员不得多于3人。
(三)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
经费资助:每门课程学校资助1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三、校级精品示范课课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申报范围:学校所有课程均可申报;同一门课程不得多名教师重复申报;每名教师只能申报1门课程。
基础医学院5-7门、药学院3-5门,其他部门不得少于2门。
(二)申报要求
1、以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教、学兼备,互动交流,完成精品课程由服务教师向服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转变,由网络有限开放到充分开放的转变。
2、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且最近3学年至少开设一次,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3、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副教授以上在职教师,项目组成员3-5人。
(三)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
经费资助:每门课程学校资助2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四、课程综合改革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申报范围:学校所有课程均可申报。同一门课程不得多名教师重复申报;每名教师只能申报1门课程。
申报限额:基础医学院3-5门、药学院2-4门,其它部门1-2门。
(二)申报要求
1、该课程已形成具有高水平教师负责、较为优秀的教学团队;教学效果较好。
2、课程负责人应具备勇于改革,勇于创新的理念。
3、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校讲师以上在职教师,项目组成员3-5人。
(三)经费资助及建设周期
经费资助:每门课程学校资助1.5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
五、公共选修课
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课程质量,现拟对我校公共选修课进行全面重建工作。
(一)开设原则
1、拓宽学生知识面,尤其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知识面。
2、增强学生实用知识和技能。
3、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4、重视课程的前沿性、交叉性和综合性。
5、原则上专业课程不得作为公共选修课开设。
6、拟开设课程不得与我校在线网络课程重复。
(二)申报限额
申报限额: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管理学院2-3门,其它部门1-2门。同一门课程不得多名教师重复申报;每名教师只能申报1门课程。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必须为我校讲师以上在职教师,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
2、为保证教学质量,新开设的公选课原则上必须通过试讲。每位教师一学期内不得同时开设2门及以上公选课。
3、公选课开设必须有完整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设计、讲稿、教材等教学文件。涉及实验或上机的必须提供实验或上机条件,上机、实验条件不具备或不成熟者不得开设。
4、原则上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不能开课,课程设置36学时,计2学分。
六、注意事项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其建设及完成情况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奖励中,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团队积极申报,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慕课课程申报表》(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精品示范课申报表》(附件3)、《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4)、《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5)、《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及其它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于9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