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学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21 10: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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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师的育人作用,进一步完善课程育人机制,构建课程育人新体,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师推荐工作,为选树典型,展现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风采,示范推动学校形成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现就各教学单位推荐校级课程思政示范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限额推荐,每个院系推荐1-2位老师。

通识教育平台(不含思政课)、学科基础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课程授课教师均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所推荐的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师德师风优良,教书育人责任感强,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潜心教学,近3年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2.能够体现以生为本,且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明显,在课程教学中具有标杆和示范作用。

3.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三、推荐材料

1. “课程思政”教学大纲(一套)和教学设计(不少于18学时,可含实验课)

新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须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相关要求可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编写指导意见》(陕中医规范〔2020〕4号)。

2. 课程思政新课件

根据上述新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不少于18学时)。

3.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遴选,在年度绩效考核及各类课程评选中,我校将对推荐的示范教师予以优先支持。

请于2020年6月9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教师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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