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安排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提前做好教学准备,现将填报教学任务书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陕中大教[2017]48号)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安排好各项教学任务,并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仔细核对教学任务书内容,检查是否有遗漏、重复安排课程等现象,原则不允许随意合班、拆班。
二、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陕中大教办[2017])39号)精神,每一项教学任务中的主讲教师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担任并鼓励教授及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助教,特殊需要,经考核也可担任主讲教师。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要严格把关,把主讲教师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每项教学任务的理论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培养性讲课需通过试讲后方能安排,且承担理论教学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
四、主讲教师要负责本门课程的全面教学,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及各项教学文件,指导辅讲和见习教师,并对教学质量负责,确保课堂讲授、实践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命题阅卷、平台信息的搭建及维护等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五、实验课每30人为一组,每组带教老师一名;见习课每15人一组,每组带教老师一名。临床见习带教教师需取得高年资住院医师(3年以上)职称资格,内外妇儿主干课程需硕士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受学历限制)的临床医生担任,其他专业见习参照执行。
六、凡承担实验及见习教学任务的教师应严格履行带教职责,且人员必须和任务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教学任务量大的院系,可以考虑让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工作满一年的实验员协助实验课教学。
七、凡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依据《陕西中医学院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管理规定》(陕中院教字[2006]第28号),教师开课前必须填写《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一),通过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与答辩,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八、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教学冲突需更换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需在OA办公平台中申请调停课,上传调课凭证并写明调课理由。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任课教师,须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学任务变更申请表》,填写打印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九、凡需由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请各教学单位与附院教学科联系,由附院统一安排落实。
十、在考核教师业绩,晋升职称和发放课时津贴时,其教学工作量统计均以教学任务书上的教学学时数为依据。
十一、各教研室须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为依据,合理分配理论课、见习课、实验课各环节的课时数,准确无误填写教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并填写《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二),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十二、各教学单位收齐教学任务书后,必须在2020年11月28日前将任课教师相关数据输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操作流程参照《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操作流程》(附件三)。排课次序将参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完成次序。
十三、课表编排完毕之后,经任课教师查看无误之后,任课教师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web端---教学安排,认真填写课程教学进度表提交并打印(一式两份),教研室及教学单位各存留一份。并在学期开学之前,将课程信息、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教学文件上传至清华在线综合平台。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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