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美劳体育教育改革,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全面启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原则意见》(附件1)已经2020年11月3日第25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专业的实际状况,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组织研讨,认真抓好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设计,切实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修订范围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含“卓越计划”、免费医学订单定向、实验班、国际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辅修等专业。
二、工作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分为研讨拟定、学院论证、修改完善、审核实施四个阶段。
1.研讨拟定(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工作小组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向各利益方进行广泛调研论证,认真分析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并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到人,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注:校内利益方是指教师、学生、院系领导、行政管理相关人员;校外利益方是指相关政府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社区和公众代表、学术和管理团体、科研组织和毕业后教育机构等。)
2.学院论证(2021年1月1日~1月20日)
(1)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包括至少各课程的责任人、1位业界人士、1位校外同行)和学生代表、用人单位对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开展论证。
3.修改完善(2021年1月21日~2月1日)
(1)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使之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
(2)各专业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审核实施(2021年2月1日~2月15日)
(1)培养方案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
(2)教务处审核后将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修订工作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本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清人才培养思路,加强课程体系的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各学院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掌握好进程,做到按时间、高质量的完成好此项工作。
3.新增课程的课程编码栏请空缺;有变更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不能沿用原课程编码,请将课程编码栏空缺,待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教务处统一制定后补充完善。
4.请仔细核对修订后培养方案中表格和文字表述的一致性。
5.请于2021年2月1日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陈苏静 魏淼 联系电话:38185056
E-mail:sntcmjxk@126.com
6.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自2021级起执行。
教务处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原则意见》的通知
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原则意见(附表1-7)
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原则意见(附表2)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