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6-03 1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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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现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共3个,具体专业设置如下:

招生专业

修业年限

招生计划

中医学

二年

30

中药学

二年

20

临床医学

二年

20

二、招生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已获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办法

1.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可报考与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以下简称“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m.edu.cn/)点击资料下载,下载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读申报表》。

报名时间:20245月27日至6718:00截止。

3.提交材料

考生按要求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读申报表》,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提交至申请人所属院系。

4.材料审查

1)考生所在院系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校招办。

2)校招办将申报汇总表下发至招生专业所属院系进行审核评价。

5.考核及录取方法

1)招生专业所属院系对报考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记为审核成绩。

2)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招生专业所属院系组织面试。面试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大学生综合素质等。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审核成绩及面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的50%,招生办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3)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招生办根据审核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面试。

4)招生办将于20246月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m.edu.cn/)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官网(http://jw.sntcm.edu.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3天,并于2024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6.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生收费标准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四、入校管理

1.报到时间与2024级本科新生报到时间一致,详见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须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院系。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第二学位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位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4.中途退学者退费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医规范20233号文件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3.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优秀学生干部每生每年300元,单项先进个人每生每年300元,先进班集体每班每年1000元。

学校助学金:学费减免,分为减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全免三个档次。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每年不超过2次。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固定岗位每人每月400元,临时岗位每人每小时12元。

3)社会资助

燕宝慈善教育基金:每生每年4000元;广东一方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六、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8185360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读申报表

          2.知情同意书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5月27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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