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3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创新创业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学校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大创项目,国家级大创项目将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二)资助经费。最终获得立项的项目,省教育厅和学校将按规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和匹配。
四、有关要求
(一)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者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各项目设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仅限1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学校将统一组织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进行项目开题,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
(四)申报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各院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反复论证、修改项目申请书。
(五)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2万元。
(六)2014年度立项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请以院系为单位报送验收总结材料(含各项目的结题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2)。验收总结材料质量将作为2016年立项的重要参考。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于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014年项目验收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92754984@qq.com。
六、其他事项
获准立项的项目,按计划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每个项目组成员 “课外教育”学分的认定,对指导教师和相关实验室计入规定教学工作量;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校内外相关学术活动;对在项目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动员广大学生申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做出贡献。
附件1:2016年大创项目申报限额表
附件2:大创项目结题报告体例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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