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8-29 16:35:57
A A A

陕中大教办〔201654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220]精神,现将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699日(周五)前

二、报送流程

1. 各院系(中心)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附件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附件2)、《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3)、《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附件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附件8);

2.请将以上报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指定邮箱:2972359497@qq.com ;纸质版经院系(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2.请各院系(中心)按照要求,及时在2015年上报的数据的基础上更新增加2016年数据(起止时间201591日至2016831日);

3.新增实验室直接在表格录入信息,已经撤销或者合并的实验室编号不再作为新实验室编号使用。如有疑问,及时联系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536038185051

 

附加压缩包(点击下载解压).rar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827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管理入口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


翻译 搜索 复制 span style 详细X 网络释义 span style: 商品评价 style span: 语体跨度 long-span X-Style Arch bridge: 大跨度提篮拱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