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大教办〔2016〕80号)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对象 对2015年我校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对2016年我校省级“大创计划”划项目(见附件2)进行项目开题。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开题 各项目团队撰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见附件3),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须于10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开题答辩(院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结论,并确定不合格项目再次开题答辩的时间。 逾期未提交《开题报告书》或二次开题仍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不再予以立项。 (二)中期检查 各项目团队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4),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成果或产品展示材料,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前期创业训练项目期间的商业计划书、现阶段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展示材料。项目团队须于10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做出中期检查是否合格的评审结论。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参与中期检查的“大创计划”项目做出项目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项目调整或项目终止的决定。 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视为放弃项目研究,学校将酌情做出项目终止的决定。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时间 (二)报送地址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三)材料内容 1.“大创计划”院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院系开展“大创计划”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3.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 4.《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签名;院系评审小组签署评审意见和结论;院系负责人签署院系意见并盖公章)及附件,一式四份。 (四)材料形式 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信箱。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sntcm.edu.cn/)。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5360,38185051 电子信箱:2972359497@qq.com(实验教学管理科) 附件:1.2015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2.2016年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3.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doc 4.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5.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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