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12-06 19: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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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处(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关于做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4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参加过双创师资研修、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推荐限额

我校拟遴选30名校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各院(系、部、中心)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

1. 各院(系、部)遴选并组织本部门拟推荐导师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登记表》(附件2),填写说明见《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结构》(附件3),以上材料电子版于12月7日16发送至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

2. 各院(系、部)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表》(见附件4),推荐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716时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二)校级导师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创新创业导师。

(三)省级导师推荐。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由学校推荐,教育厅审核确认并公布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学校完成校级导师人才库建设,积极参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导师。

(二)2016年,学校拟遴选30名校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并从中推选10名导师参与省级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省教育厅将从省级创新创业导师中推荐100名作为全国创新创业导师。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关于做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4号)。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话:3818536038185051

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

附件1:各院系分配表.xls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登记表.xls

附件3: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结构.docx

附件4: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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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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