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11号)精神,提高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4月6日至7日,由王瑞辉副校长带队,由教务处和学科办、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组成的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我校各教学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分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否规范;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是否做到重点摸排和全过程管控,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安全制度制定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及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情况;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成效等。
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听取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后,深入各实验室准备间、值班室、实验室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问题现场记录,协调解决,并将检查结果现场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各教学单位形成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提交教务处。
我校一贯重视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认为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现场协调和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了教学实验室管理工作,为保障我校实验教学安全稳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王瑞辉副校长听取药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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