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15号)、我校《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大教办〔2016〕8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和2015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创新创业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详见《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见附件1),各院系要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中明确本院系项目的推荐次序。学校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优秀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确定省级大创项目,国家级大创项目将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二)资助经费
省级大创项目,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国家级大创项目由教育部专项资助。
四、有关要求
(一)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者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四(学制五年)年级的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为三、四(学制五年)年级的学生,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学校将统一组织大创项目进行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四)鼓励2017年首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参与省级项目申报。
(五)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反复论证、修改项目申请书。
(六)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2万元。
(七)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
五、2015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2015年各大创项目团队撰写《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单行本)、提供研究论文、专利等有关附件材料(材料以文字为主,可附图片、视频等展示项目成果的资料),并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指导教师在《结题报告书》签署审阅意见,团队务于4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各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结题验收,院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做出结项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结论,各院系优秀项目不得超过结题项目总数10%。
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或再次结题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结题,将停止其项目经费的报销,若已经报销的则需返还超出部分的经费。
六、2017年第二批校级大创项目立项
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未获立项的项目,将作为2017年第二批校级大创项目予以立项,学校专项资助每个校级大创项目2000元。
七、材料报送
(一)2017年项目申报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无需装订,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务必按标准格式填报,以免影响上报)。
(二)2015年项目验收材料
“大创计划”院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院系开展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报告和《陕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式一份,《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研究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各一式四份。
请各院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5月2日前(星期一)报送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
八、其他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动员广大学生申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做出贡献。各院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系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并加入工作QQ群,群号473019722。
联 系 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38184259、38185051
附件:1. 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
4.陕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
6.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系联系人信息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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