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25号)和我校《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中大教办〔2016〕80号)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对象和优秀结题项目 (一)项目开题对象 2017年立项“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1),即2017年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和第二批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将由教育部从省级推荐项目中遴选产生,不再单独组织开题,待项目立项后,根据国家级项目经费经费标准,其资助经费可在中期检查时予以追加。 (二)中期检查对象 2016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2)。 (三)优秀结题项目 2015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开题 各项目团队撰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开题任务书》,见附件4)和《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书》,见附件5),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须于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9月22日前,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开题答辩(院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并给予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对于评审不合格的项目,请完善后再给予一次答辩机会,答辩时间由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确定。 逾期未提交《开题报告书》或二次开题仍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不再予以立项。 (二)中期检查 各项目团队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6),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成果或产品展示材料,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前期创业训练项目期间的商业计划书、现阶段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展示材料。项目团队须于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 9月22日前,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做出中期检查是否合格的评审结论。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参与中期检查的“大创计划”项目做出项目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项目调整或项目终止的决定。 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视为放弃项目研究,学校将酌情做出项目终止的决定。 (三)项目表彰 学校对大创项目结题验收中评审为优秀的项目,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结题项目团队予以5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时间 2017年9月29日截至 (二)报送地址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三)材料内容 1.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院系开展“大创计划”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3.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7); 4. 《开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指导教师签署审阅意见并签名;院系评审小组签署评审意见和结论;院系负责人签署院系意见并盖公章)及附件,一式四份。 (四)材料形式 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信箱。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sntcm.edu.cn/)。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4259,38185051 电子信箱:2972359497@qq.com(实验教学管理科)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20170904.xls 2.陕西中医药大学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3.陕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信息表.xls 5.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题报告书.doc 6.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7.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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