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教办〔2017〕133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选工作,通过校内专家组评审,遴选出4个中心上报省教育厅参与评审。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组评审,我校机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态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附件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是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工作。学校拟对获批实验中心予以立项建设,希望中心继续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规划和内涵建设,引领和推动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改革,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各院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个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工作,现将立项和中期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中期检查项目 (一)项目立项对象 机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态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中期检查对象 生物实验中心、针灸推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工作安排 (一)项目立项 各实验中心认真撰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实验中心建设方案》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任务书》(附件2)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任务书》(附件3),并制作项目汇报PPT,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院系。 各院系自行安排获批项目立项建设方案汇报(院系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对于不合格的项目,给予限期整改。 (二)中期检查 各实验中心认真撰写《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补交《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实验中心建设方案》、《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任务书》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任务书》,并制作项目汇报PPT,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院系。 各院系自行安排中期检查汇报(院系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对于不合格的项目,给予限期整改。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时间 2017年9月30日截止 (二)报送地址 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2972359497@qq.com。 (三)材料内容 1. 院系开展立项和中期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 院系开展立项和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3. 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实验中心建设方案 4.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任务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任务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期检查报告书》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sntcm.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4259、38185051 附件:1.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陕教高办 〔 2017 〕33 号.pdf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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