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教办〔2017〕135号 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激发中医药健康事业活力,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精神,并进一步激发中医药院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决定举办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 融合 发展 二、大赛时间 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 三、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设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参与院校包括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等在内的全国18所中医药高等院校。 四、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须健康、合法、不违背社会道德。 2. 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 涉及到授权问题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许可证、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 4. 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权利并由项目申报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 对于已经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两个组别。 1. 创意组参赛条件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创意组”项目: (1)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 (2)团队尚未正式注册。 2. 实践组参赛条件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报“实践组”项目: (1)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申报人为毕业2年以内的毕业生; (2)申报企业注册时间早于2017年7月1日(含7月1日)。 六、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2017年7月17日-8月25日)。各院系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cxcy.bucm.edu.cn),鼓励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110强项目积极报名,40强项目必须全部报名参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7月中旬。 2. 院系初赛(2017年9月1日-9月19日)。院系自行安排本单位初赛时间、地点,9月20日前将比赛结果纸质版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2359497@qq.com,各院系要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中明确本院系项目的推荐次序。 3. 校级比赛(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提交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校级金、银、铜奖,并遴选优秀项目进入全国复赛网上评审环节。 4. 全国复赛网上评审(2017年9月—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下一轮的全国总决赛。 5. 全国总决赛及颁奖典礼(2017年11月)。举行现场路演赛,决出各类奖项。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校级比赛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校赛奖项设金、银、铜奖,获奖项目数量分别为校赛参赛项目总数的5%、10%、20%,奖金为金奖800元/项,银奖500元/项、铜奖200元/项。 (二)全国总决赛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1. 创意组奖项及奖金设置 金奖:2-4名,奖金5000元; 银奖:10名,奖金2000元; 铜奖:2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 实践组奖项及奖金设置 金奖:2-4名,奖金10000元; 银奖:10名,奖金5000元; 铜奖:20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3. 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成果奖 本次大赛依据高校获奖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成果奖等。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优秀成果奖:若干名 全国总决赛获奖证书和奖金由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颁发,本次大赛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4259,38185051 电子信箱:2972359497@qq.com(实验教学管理科) 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首届.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汇总表.xls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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