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2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1),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从2017年至2020年分批进行认定。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
2017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2)。
二、认定要求
(一)项目认定坚持“能实不虚”,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二)项目应能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项目作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实验教学的整体质量。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项目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具有: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
坚持一切从学生的需求出发,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的协同实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二)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
始终关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学生需求,重点实行基于问题、案例的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倡导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
(四)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研发要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综合应用多媒体、大数据、三维建模、人工智能、人机交互、传感器、超级计算、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云计算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高实验教学项目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加强相关技术可靠性研究,注重对学生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全方位、多层次防护,切实保障学生健康。
(五)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
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接入实验教学项目的运行需求,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注重对相关实验教学项目自有或共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注重对学生个人信息等的保护,严格遵守我国教育、知识产权、互联网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基本安全责任。积极探索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可持续运行的有效模式。
(六)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
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围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运行,建设师德高尚、热爱教学、知识丰富、能力过硬、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健全完善实验教学队伍考核、奖励、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研发和教学实践。
(七)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
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课程,制订相关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根据学生和教师反馈,持续改进相关教学评价机制。鼓励高校探索有利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共享的教学绩效激励机制,建立高校间相关实验教学项目成绩互认、学分转换机制。
(八)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效果显著,受益面大,学生实验兴趣浓厚,自主学习能力明显增强,实践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在线教学服务或技术支持等,积极发挥对专业类内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各院(系、部)组织本单位相关实验中心(室)申报和遴选,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系、部)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择优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采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建设和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申报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尤其是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单位和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抓住机遇,积极组织申报。
(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科学规划,精心培育,按标准择优遴选,扎实做好申报工作,请于11月8日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申报表》和项目简介视频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院系)-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发送至36163904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堂
电 话:029—38185051
附 件:1.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docx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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