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内实践教学第一阶段集中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6-12 1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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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为切实加强课内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 2018年5月教务处启动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内实践教学集中检查工作。现将第一阶段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涉及10个院系、69多门课程、178个节次、130多位教师课内实践教学课程。

主要以现场检查、听取学生意见等形式开展集中检查。

二、达标情况

1.各任课教师基本能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能提前到岗做好上课准备,上课能达到预期效果。

2.各任课教师基本能按要求完成讲授内容。

3.各任课教师能达到提前告知学生课内实践时间、地点和教学内容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

1.调(停)课次数较多。本学期截至目前,因私、因公调(停)课总数达68次,其中见习课14次、实验课54节次,频繁调(停)课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2.部分见习课没有带课或领队教师跟车。

3.个别实验课任课教师迟到、擅离岗位、随意让学生代替其指导本科生实验、

4.部分课程未按大纲要求进行实验分组和见习分组,或未按照分组配备带教教师。

5.学生上课纪律较差。个别班级出现学生缺勤现象;学生迟到现象普遍存在,上课10分钟后,仍有学生迟到。

6.安全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学生安全意识薄弱,在实验室私拉乱接插线板,将食物、饮品带入实验室;部分院系教学实验室没有制定安全准入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对学生没有进行课前安全教育,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部分院系实验用三废存放标志不明显,三废处理责任不清,危化品存放没有专人专管、双人双锁,没有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存在安全隐患。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课内实践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见习课和实验课教学过程管理,建立课内实践教学检查的长效机制。

2.各院系应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带课教师应加强对课堂纪律和出勤率的管理,做好课堂第一负责人的监督作用;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岗位,或不办理教学任务变更即让他人代替上课。

3.各院系应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危化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对进入实验室师生要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签订安全责任书。

4.各院系以检查表对照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6月20日前经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

 

 

 

                                     教务处

                                 201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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