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实验室假期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要求如:
一、院系自查
(一)检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4日
(二)检查方式
各院系自查
(三)检查内容
1.各院系是否制定本部门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如何;
2.假前无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断水、断电、关闭门窗,门窗是否张贴封条;
3.实验室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私拉乱接电源,有无在实验室做饭、进餐等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道是否有杂物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过期;
4.化学实验室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现象,危化品、易制毒试剂是否按要求存放、领用和登记;
5.特种设备是否张贴安全警示语,大型贵重仪器是否张贴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培训和使用记录是否登记完整,是否定期进行维护;
6.假期有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已经安排专人值守,并设立值班登记表,值守人员是否按要求在岗,若为大创项目、本科毕业课题、研究生课题等,指导教师是否在岗;
7.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箱以及应对各类意外事故的物资储备是否充分;
8.存放动物尸体的冰柜是否有明确标识并上锁,废液桶有无明显标志,三废处理登记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9.教学实验室应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并保存演练的完整记录
10.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台帐。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9年7月5日
(二)检查方式
教务处抽查
(三)检查安排
检查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院系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落实好学校、院(系、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责任体系,各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中心主任为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2.各院系要把实验室安全自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登记。
4.节假日、夜间,及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附件1)后方可使用,各实验中心(室)与实验操作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陕中大教办〔2018〕41号附件),并做好备案。
5.各院系要建立安全台账,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完善实验室各项记录。
6.各院系星期四上午12时前将纸质版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前安全自查报告纸质版(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前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
四、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电 话:38185051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节假日)http://img.sntcm.edu.cn/HIWCMjw/201907/201907010835049.xls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前安全自查报告模板http://img.sntcm.edu.cn/HIWCMjw/201907/201907010836015.docx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http://img.sntcm.edu.cn/HIWCMjw/201907/201907010836029.xls
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前安全隐患自查台帐http://img.sntcm.edu.cn/HIWCMjw/201907/201907010836042.xls
教务处
2019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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