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日安全生产(危化品)整治行动集中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2-27 18:09:41
A A A

 

各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教学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1227日,教务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对我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检查结果反馈

1.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涉及4号教学楼药学院、综合楼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院系教学实验室。

主要以现场检查、听取意见、抽查材料等形式开展。

2.达标情况

1)校院两级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部分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到人,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员队伍。

2)各院系按要求配备了危险化学品专用存储柜,部分院系建立了试剂库。

3)部分院系制作了实验室安全宣传手册,印制了危化品目录。

3.存在问题

1)部分实验室试剂未执行“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库存试剂没有清单、出入库登记不完善甚至缺失,易燃易爆易制毒试剂管理不规范。

2)部分实验室试剂库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防盗门、防盗网。

3)部分实验室实验台存放石油醚、丙酮易燃、易制毒试剂,没有按规定放入带锁临时存储柜、试剂库。

4)部分实验室三废处置、易制毒试剂领用登记不全,废液桶未粘贴标志贴,实验室空试剂瓶、空箱乱摆放。

5)部分实验室实验动物尸体存放冰柜未上锁,无明显标志、存放登记不完善。

6)部分实验室实验用菌种保藏不规范,菌种领取、灭活登记不完善。

7)部分实验室通风橱当作存储柜,实验用仪器、耗材乱堆放,台面卫生欠佳,通风橱利用率不高。

8)部分实验室学生将食品带入实验室,饮用水瓶盛装配置的试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9)部分实验室特种设备、贵重仪器操作规程未张贴在显眼位置或者未发现操作规程,贵重仪器使用记录登记不全,钢气瓶无明显标志,没有固定底座。

10)个别院系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不健全,安全检查和培训资料无文字或照片记录。

11)个别院系未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未开展和演练文字记录保存不完善。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院系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安全制度。

2.院系需建立长效安全检查机制,院系安全检查小组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部门要重点防控,并做好检查文字记录和照片材料存档,制定安全应急演练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和记录。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安全宣传手册、院系网页、院系官微等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签署安全承诺书并存档,做好各类登记。

4.各院系要建立安全台账,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完善实验室各项记录。

5.节假日、夜间,及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与使用者、指导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审批和指导教师未在岗的实验项目开展实验。

6.规范试剂存放、领用登记制度,三废处理责任到人。

7.做好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申报、管理、使用、处置工作,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按需购置,院系按教学、科研计划合理、合规购置实验耗材、试剂,内部合理调配使用,避免库存过多。

8.加强大型贵重仪器、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培训、维护,在显眼位置粘贴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做好维护和使用登记。

9.钢气瓶配备钢气瓶固定底座或存储柜,按时年检(在显眼位置张贴年检报告),按期报废到期钢气瓶,对于使用的钢气瓶按要求摆放,标注气体名称、灌装日期、气体使用状态(满、使用中、空)。

10.各实验室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沙(桶)、面罩、急救箱,并摆放在显眼、易取位置,张贴提示标语。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管理入口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


翻译 搜索 复制 span style 详细X 网络释义 span style: 商品评价 style span: 语体跨度 long-span X-Style Arch bridge: 大跨度提篮拱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