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教学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12月27日,教务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对我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检查结果反馈
1.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涉及4号教学楼药学院、综合楼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院系教学实验室。
主要以现场检查、听取意见、抽查材料等形式开展。
2.达标情况
(1)校院两级安全责任体系健全,部分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到人,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员队伍。
(2)各院系按要求配备了危险化学品专用存储柜,部分院系建立了试剂库。
(3)部分院系制作了实验室安全宣传手册,印制了危化品目录。
3.存在问题
(1)部分实验室试剂未执行“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库存试剂没有清单、出入库登记不完善甚至缺失,易燃易爆易制毒试剂管理不规范。
(2)部分实验室试剂库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防盗门、防盗网。
(3)部分实验室实验台存放石油醚、丙酮易燃、易制毒试剂,没有按规定放入带锁临时存储柜、试剂库。
(4)部分实验室三废处置、易制毒试剂领用登记不全,废液桶未粘贴标志贴,实验室空试剂瓶、空箱乱摆放。
(5)部分实验室实验动物尸体存放冰柜未上锁,无明显标志、存放登记不完善。
(6)部分实验室实验用菌种保藏不规范,菌种领取、灭活登记不完善。
(7)部分实验室通风橱当作存储柜,实验用仪器、耗材乱堆放,台面卫生欠佳,通风橱利用率不高。
(8)部分实验室学生将食品带入实验室,饮用水瓶盛装配置的试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9)部分实验室特种设备、贵重仪器操作规程未张贴在显眼位置或者未发现操作规程,贵重仪器使用记录登记不全,钢气瓶无明显标志,没有固定底座。
(10)个别院系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不健全,安全检查和培训资料无文字或照片记录。
(11)个别院系未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未开展和演练文字记录保存不完善。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院系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安全制度。
2.院系需建立长效安全检查机制,院系安全检查小组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部门要重点防控,并做好检查文字记录和照片材料存档,制定安全应急演练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和记录。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安全宣传手册、院系网页、院系官微等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签署安全承诺书并存档,做好各类登记。
4.各院系要建立安全台账,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完善实验室各项记录。
5.节假日、夜间,及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与使用者、指导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审批和指导教师未在岗的实验项目开展实验。
6.规范试剂存放、领用登记制度,三废处理责任到人。
7.做好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申报、管理、使用、处置工作,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按需购置,院系按教学、科研计划合理、合规购置实验耗材、试剂,内部合理调配使用,避免库存过多。
8.加强大型贵重仪器、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培训、维护,在显眼位置粘贴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做好维护和使用登记。
9.钢气瓶配备钢气瓶固定底座或存储柜,按时年检(在显眼位置张贴年检报告),按期报废到期钢气瓶,对于使用的钢气瓶按要求摆放,标注气体名称、灌装日期、气体使用状态(满、使用中、空)。
10.各实验室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沙(桶)、面罩、急救箱,并摆放在显眼、易取位置,张贴提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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