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月”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结果的反馈意见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19 17: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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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陕中医党办〔20205号),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全校师生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自觉性,确保教学工作安全运行,按照学校安全生产月总体安排,619日,教务处对教学实验室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检查结果反馈

1.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涉及4号教学楼药学院、综合楼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等院系教学实验室。

主要以现场检查、听取意见、抽查材料等形式开展。

2.达标情况

1)各院系都能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2)各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较为完善,制度能按要求墙。

3)“学校-院系-实验中心”三级责任体系健全,实验室指定了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4)各院系按要求配备了危险化学品专用存储柜,部分院系建立了试剂库。

5)部分院系及时更换符合实验室安全要求的外开防盗门。

6)部分院系制定了实验室安全预案,开展了实验室安全培训。

3.存在问题

1)个别院系实验室试剂库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防盗门、防盗网,试剂保管未执行“双人双锁” 管理要求,试剂柜内侧面未粘贴清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试剂出入库登记不完善甚至缺失,过期药品处置不及时。

2)部分实验室配置低浓度试剂存放过久,存在失效或者挥发情况。

3)部分实验室三废处置、领用登记不全,试剂空瓶乱堆乱放,废液桶未张贴标志贴。

4)部分实验室特种设备、贵重仪器操作规程未张贴在显眼位置,贵重仪器使用登记不全,部分实验室钢气瓶无标志牌标注气体名称、灌装日期、气体使用状态,个别无固定底座。

5)个别院系安全检查和培训资料不完善甚至缺失。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院系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到人。

2.院系需建立长效安全检查机制,由院系检查小组,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检查要求开展检查,并做好检查文字记录和照片材料存档。

3.做好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试剂申报、管理、使用、处置工作,做到“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按需购置,院系内部合理调配使用,避免库存过多。

4.各院系要建立安全台账,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改落实安全隐患,完善实验室各项记录。

5.规范试剂存放、领用登记制度,三废处理责任到人。

6.加强大型贵重仪器、特种设备日常使用培训、维护,做好使用登记,在显眼位置粘贴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钢气瓶建议以租代买,由有资质的公司提供钢气瓶和教学用气,配备钢气瓶存储柜或固定底座,按要求分类存放管理,标注气体名称、灌装日期、气体使用状态(满、使用中、空)。

7.新开教学实验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项目等非教学任务的实验项目需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后方可在教学实验室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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