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7 08: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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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开学安全生产排查和防疫物资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18号)精神和我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有序恢复实验室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3

二、检查形式

   院系自查

三、检查内容

各院系对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

四、特别注意

1.师生进入实验室前,要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送风系统的消毒、抽风系统的检测。

2.因实验室长期未开放,在检查水电管线正常、气体管道正常后,方能打开水电气开关,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启动、气体钢瓶启用的操作规范性。

3.危险化学品暂存室、废弃物暂存柜的消毒和安全性检查。

4.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完好性检查,洗眼器及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

5.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和其他未经动物检疫部门出具证明的实验动物开展教学和科研实验。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担当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模拟演练、建立安全台账,做到立查立改,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实验课课前安全培训、网站、班级群等多种形式和途经,加强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3.师生进入实验室前,按要求测量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和学习。实验室分区使用,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4.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通风换气、喷洒消毒。

5.在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实验室环境消杀时,应做好消毒剂个人防护和消毒剂使用安全,避免与实验试剂发生反应,出现安全隐患。

6.易燃易爆、易制毒等试剂的管理要严格落实五双原则,实验的三废处置责任要落实到人。

六、检查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于202094日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

七、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联系电话:38185051

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教务处

                            2020827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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