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0-22 0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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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

1.时间:1022-1026

2.检查方式:院系自查

3.检查要求: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 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3)。

3)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4 请各相关单位于1026日下午5时前将单位自查报告、安全台账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361639049@qq.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

1.时间:1028-1029

2.检查方式:学校检查

在各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

(三)教育部抽查

1.时间:11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方式:教育部专家抽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室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抽选部分学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抽查时间1天。

三、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联系电话:38032550

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模板)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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