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节前 暨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4-29 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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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我校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自纠

(一)检查时间

2021429日至30

(二)检查方式

各院系自查、自纠

(三)检查内容

各院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对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1512日至13

(二)检查方式

教务处抽查

(三)检查安排

检查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院系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教育部现场检查阶段

(一)检查时间

20215月中旬

(二)检查方式

教育部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

(三)检查安排

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学校应积极配合。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要把实验室安全自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    

3.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4.节假日、夜间,及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附件2)、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使用。

5.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6.各院系510日上午11前将纸质版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

五、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话:38032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节假日)

3.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教务处

                                 2021429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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