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暑假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07 15: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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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医教办〔2021〕95号

各院系: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陕中医校办〔20214号),加强教学实验室假期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

(一)检查时间

202178日至12

(二)检查方式

院系自查

(三)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

重点排查:假期无教学等其他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切断水源、电源、关闭门窗;假期有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安排专人值守,并设立值班登记表,若为大创项目、研究生课题等任务,指导教师是否要求在岗;是否按季度或者学期末对库存试剂进行盘点,是否按照下学期教学任务准备教学用耗材;是否利用寒暑假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且获得资格证,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维护记录是否完善;桶装大容量试剂库存是否符合要求,试剂桶和废液桶颜色是否有区别,存放区域是否有明确标识;三废处理登记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0714

(二)检查方式

学校抽查

(三)检查安排

检查人员根据各院系自查情况对部分院系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增强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教学任务的院系、实验中心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并定期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院系要利用假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学期末要对库存试剂、耗材进行盘点,按需做好试剂、耗材购置,确保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假期一切非教学计划的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附件3)后方可使用,各实验中心(室)与实验操作人员、指导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陕中大教办〔201841号附件),并做好备案,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工作。

(四)各院系713日(星期二)上午10时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

四、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话:029-38032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节假日)

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77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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