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暑假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7-14 11: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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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落实《陕西中医药大学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实验、见习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教务处开展了本科教学实验室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暑假假前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分院系检查和学校抽查两个阶段。

78日至12院系已经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上报了自查安全隐患台账和假期使用登记表。

714日,学校抽查了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实验室。主要以现场检查、听取意见、抽查材料等形式开展检查。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实验室试剂柜双人双锁落实不到位。

2.个别实验室学生进入实验室未穿白大衣等个人防护装备。

3.个别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当作储物柜使用,实验用废弃物(培养皿、培养液、试剂等)未及时处理。

4.个别实验室试剂库存盘账人无签字记录,库存试剂继续处置。

5.部分实验室配置溶液标签不规范,不耐腐蚀。

三、整改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晰职责,夯实责任,对本单位实验室无死角、全覆盖地进行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隐患台账,立查立改。

2.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制定本单位、本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完善检查记录和照片存档。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实验课前安全教育、新进实验人员和教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登记。

4.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新开实验项目、大创项目、毕业设计等非教学任务的实验项目进入教学实验室开展工作需完成风险评估,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值班安排。

5.节假日、夜间,及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审批和指导教师未在岗的实验项目开展实验

6.规范试剂存放、领用登记制度,三废处理责任到人,对有毒有害试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7.做好实验室消防、生物安全标识、防火、防电等各类标志制作,配备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

8.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培训、维护,做好使用登记,粘贴操作规程。

9.高速、高温、超低温等明确需操作资质的特种设备需持证上岗,在显眼位置粘贴警示贴。

10.钢气瓶需定期维护,充装、配送和年检需有资质的公司完成,悬挂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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