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我校秋季开学有关文件精神,确保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后各项教学活动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拟开展教学实验室开学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
1.院系自查和学校抽查(8月27日-29日)
各院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逐项检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
学校根据院系检查结果将对重点院系和重点部位进行抽查。
2.整改提高(8月30日-9月1日)
各院系按照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指导各实验中心开展安全隐患整改。
实验中心结合实验室管理实际,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院系(文字、图片、视频)。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师生进入实验室前,要对实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治理,包括送风、抽风系统功能检查和环境消杀,确保正常使用。
2.因实验室长期未开放,在检查水电管线、气体管道压力表正常后,方能打开水电气开关。
3.危险化学品暂存室(试剂库)、废弃物暂存柜设置和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实验用试剂领取和三废处置是否符合规范。
4.洗眼器及喷淋装置(含移动型洗眼器)的调试维护(喷出高度8-10厘米),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摆放位置无遮挡、方便取用。
5.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和其他未经动物检疫部门出具证明的实验动物开展教学和科研实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制定本单位、本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和安全台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完善检查记录和照片存档。
3.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利用实验室课前安全培训、网站、班级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
4.建立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新开实验项目、大创项目、毕业设计等实验项目进入教学实验室开展工作需完成风险评估,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评估和审批的项目严禁在实验室开展。
5.规范试剂存放、领用登记制度,三废处理责任到人,对有毒有害试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6.易燃易爆、易制毒试剂、麻醉药品等管理要严格落实“五双”原则,实验的“三废”处置责任要落实到人。
7.做好实验室消防、生物安全标识、防火、防电等各类标志制作,配备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
8.高速、高温、超低温等明确需操作资质的特种设备需持证上岗,在显眼位置粘贴警示贴。
9.钢气瓶需定期维护,充装、配送和年检需有资质的公司完成,悬挂吊牌。
10.加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培训、维护,做好使用登记,粘贴操作规程。
五、检查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于2021年9月2日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
六、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联系电话:38032550
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教务处
2021年8月26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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