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国庆节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2 1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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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节假日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国庆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国庆节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1928日至30

(二)检查方式

院系自查、学校抽查

(三)检查内容

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重点排查实验中心(室)是否切断水源、电源、关闭门窗;有实验安排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安排专人值守,若为大创项目、研究生课题等任务,指导教师是否要求在岗;是否利用假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三废处理、实验室各类登记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实验室电源线路管道是否存在老化、超负荷,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电器;危险化学品试剂、易燃易爆试剂、微生物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配备齐全,位置是否合理,并填写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

二、有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增强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实验室要及时向院(系)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解决,院(系)不能解决或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处室,层层明确主体责任。

(二)有实验工作安排的院系、实验中心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并定期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三)假期一切非教学计划的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附件3)、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陕中大教办〔201841号附件)、完成风险评估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纸质存档,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工作,各院(系)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实验室人员值班。

(四)假期开展的实验项目,实验操作者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人员擅离职守,坚决避免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各院系930日(星期四)下午17时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

三、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话:029-38032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节假日)

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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