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期中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0-25 1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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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我校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学期中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系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11026日至28

(二)检查方式

各院系自查、自纠

(三)检查内容

各院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对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

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排查是否进行课前安全教育,是否有纸质存档,是否开展实验操作示教,重难点和危险点内容是否强调到位。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11029

(二)检查方式

教务处抽查

(三)检查安排

重点抽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院系。

检查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院系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检查各类实验室使用登记本、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实效等。

三、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强化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晰职责,夯实责任,对本单位实验室无死角、全覆盖地进行排查。

2.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结果制定本单位、本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完善检查记录和照片存档。

3.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做好课前安全教育。完善新进实验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做好各类纸质存档

5.化学试剂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6.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落实安全准入制度。新开实验项目、大创项目、毕业设计等非教学任务的实验项目进入教学实验室开展工作需完成风险评估,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7.规范实验室使用审批流程。一切非教学计划实验项目使用实验室需经指导教师、实验中心(室)、实验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附件2),签订责任书(《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后方可使用。各院系做好现阶段正在开展的实验项目排查统计工作(附件3),严禁未经审批和指导教师未在岗的实验项目开展实验。

8.特种设备使用规范化管理。钢气瓶需定期维护,充装、配送和年检需有资质的公司完成,悬挂吊牌。其他高速、高温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需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持证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9.各院系1028日下午15前将纸质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

四、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话:38032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非教学实验项目开展情况统计一览表

     4.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025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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