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消防示范演练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16 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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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124号)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暨开展2021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联合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举办2021年消防示范演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1117日(星期三)  1430

二、活动地点:

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综合楼北侧广场

三、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

四、参加人员

相关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兼职消防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医史馆工作人员、公寓管理员、餐厅工作人员、物业保洁员、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院系

学生人数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

20

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系

20

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系

20

药学院

20

针灸推拿学院

15

医学技术学院

15

护理学院

10

公共卫生学院

10

人文管理学院

10

五、活动内容

本次消防示范演练共设置7项内容,具体如下:

1.消防器械装备现场展示(地点:一号教学楼北侧广场)

向师生展示并详细讲解当前最新和常用的消防救援器械装备。

2.消防云梯高空救援演示(地点:一号教学楼北侧广场)

消防队启用消防云梯从一号教学楼3楼实验室营救被困人员。

3.消防搜救犬训练展示(地点:一号教学楼北侧广场)

由消防队员现场展示搜救犬训练风采。

4.油锅起火应急处置演示(地点:一号教学楼北侧广场)

现场搭建油锅起火场景,并展示如何进行正确的应急灭火。

5.模拟灭火及逃生演练(地点:一号教学楼南侧广场)

现场搭建模拟灭火及逃生帐篷,师生有序进行体验。

6.实验误操起火后的应急处置演示(地点:家属院G楼北侧空地)

搭建实验过程中误操引起的起火场景,并展示如何进行正确的应急灭火。

7.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演示及演练(地点:家属院G楼北侧空地)

利用可燃物搭建起火场景,在消防队员正确示范后,在场师生亲身参与灭火器的使用操作。

六、相关要求

1.参会师生提前10分钟到达活动场地,佩戴口罩并在指定区域观摩、参与。

2.参加人员必须服从指导,统一组织;参加实际演练时,演练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3.宣传部负责消防演练活动的现场拍照、摄像,并制作影像资料。

4.兼职消防员由保卫处组织,实验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组织,图书管理员、医史馆工作人员由各负责部门组织,公寓管理员由学工部组织,餐厅工作人员、物业保洁员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学生代表由各院系辅导员组织。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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