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实验教学管理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7-04 17: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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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检查和整改成效,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闭环管理,确保暑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前教学实验室隐患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自查

(一)检查时间

75日至6

(二)检查方式

各院系自查

(三)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逐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填写并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

重点排查:假期无教学等其他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切断水源、电源、关闭门窗;假期有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室)是否已经安排专人值守,大创项目、毕业设计、研究生课题、教师教学科研课题等是否完成风险评估、签署安全责任书、实验室使用审批;是否按季度或者学期对库存试剂进行盘点、去库存化,是否按照下学期教学任务准备教学用耗材;是否安排暑假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试剂库、压力容器(钢气瓶、高压灭菌锅)等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学校检查

(一)检查时间

77

(二)检查方式

教务处抽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结合各院系自查情况对相关院系教学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到岗到人,有实验任务的院系、实验中心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

(二)本科教学实验项目之外的所有项目均需项目负责人提出实验室使用申请(附件3),经实验中心(室)、所属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各实验中心(室)负责人与实验项目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见陕中大教办〔201841号附件),并做好备案,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或评估结论为“不通过”的实验项目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领取、使用和保管,台账清晰规范。实验所产生的“三废”按规范收集存放并做好记录。

(四)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严禁实验人员实验期间脱岗。

(五)每天实验结束离开时,实验人员要及时关闭水电气,并锁好门窗,实验中心值班人员做好监督落实。

(六)各院系要利用假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修,学期末要对库存试剂、耗材进行盘点,按需做好试剂、耗材购置计划,确保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禁实验室内违章用电、做饭、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与实验任务无关的工作。

(八)一旦发现实验人员有违规行为,或经教育后仍不整改者,应立即停止该项目在实验室开展。

(九)各院系76日(星期四)下午15时前将《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361639049@qq.com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19室)。

四、其他

联系人:卫    赵文堂

 话:029-3803255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

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申请表(2023版)

     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374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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