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推动我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表彰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专业本科实习学生。
二、评选时间
5月13日至25日,实践教学基地评选;
5月26日至28日,院系复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2.业务素质:尊敬师长,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实习文书书写规范。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得到所在实习基地的好评,毕业实习成绩考评应至少达到良好以上。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四、评选原则
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实习学生民主推荐,教学人员民主评议,同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五、评选数额
优秀实习生评选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习学生总数的 10%。
六、评选流程
1.学校公派优秀实习生评选由各教学医院负责,院系公派优秀实习生评选由院系负责,院系根据公派学生总数10%名额开展。对于放弃本次评选机会的实践教学基地,请医院出具说明并由学生所在院系提交。
2.各医院、院系评选的优秀实习生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加盖实践教学基地公章后,将材料交院系审核。
3.各院系于5月28日前将纸质版《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汇总表》(见附件2)和优秀实习生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发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4.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公布。
七、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电 话:3858105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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