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实践教学改革,落实《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建议,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版毕业实习大纲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重点方向
思政元素融入:将职业精神培养、沟通能力、医德医风教育、人文关怀等内容系统融入实习目标。
岗位胜任力导向:强化科研思维训练、临床思维训练、技能操作规范、沟通能力等核心指标。
评价体系优化:对标执业医师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心理咨询师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国家级各类资格考试和行业考试内容和形式,完善过程性考核方案(门住院病例书写、出科考核/二级出科考核),开展毕业技能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严把毕业出口关。
教学资源整合:衔接国家级各类资格考试和行业考试,将考试内容融入实习大纲,各学院、实习基地共建共享实习教学案例库。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3月24日至4月4日,各学院对标国家级各类资格考试和行业考试开展自查,充分征求各教研室、实践教学基地意见,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二)学院统稿阶段:4月7日至18日,各学院完成实习大纲和实习手册统稿。
(三)学院专家论证阶段:4月21日至25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实践教学基地代表等专家审议论证实习大纲,完成终稿,并于4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终稿审定阶段:4月28日至30日,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审定,未通过审定的大纲,返回学院重新修订完成。
三、具体要求
1.修订依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各专业认证标准。
2.医学类专业实习周期48周,不含岗前培训、毕业技能考核,各科室实习分配时长依据各专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制定。各专业安排2周社区医学(全科医学)岗位轮转。
3.教学病例讨论、小讲课、教学查房频次每个科室不少于1次。
4.各学院及时提供最新版实习大纲给各实践教学基地使用,实习巡查时重点检查实习大纲落实情况。
5.请各学院4月25日前提交院系审定版终稿至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四、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联系电话:029-38185051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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