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实践教学基地:
为推动我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表彰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本科实习学生
二、评选时间
5月15日至28日,实践教学基地评选;
6月2日至8日,学院复审、评选。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实习学生民主推荐,教学管理人员民主评议,同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评选名额
优秀实习生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实习基地实习学生总数的10%。
五、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思想政治学习;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2.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实习文书书写规范。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出科考核和技能考核排名在基地前40%者;主动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累计达到5次以上者;得到所在实习基地评选小组80%以上票数。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实习期间,迟到、早退累计次数不超过5次,因病、事等原因请假的总天数不超过28天。
六、在实习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实习生评定资格
1.受到党、团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严重违反学校和医院、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者。
3.无故旷勤1天以上者,或者因旷勤被通报者。
4.无故不参加基地集体活动、教学查房、小讲课三次及以上,拒绝承担基地管理部门及相关科室安排的工作的。
5.在评选中无理取闹者。
七、评选流程
1.学校公派优秀实习生评选由各医院负责评选推荐,学院审核;各学院公派优秀实习生评选由该学院负责落实。各基地评选小组由教学管理人员、带教教师、实习生代表组成,小组人数不少于7人。
2.各医院、学院评选的优秀实习生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加盖实践教学基地公章后,将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公示。
3.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2025学年度优秀实习生汇总表》(见附件2)和优秀实习生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实习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发电子邮箱361639049@qq.com。
4.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予以公布。
八、其他
联系人:赵文堂
电 话:029-38185051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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