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各院: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在相关实习基地开展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并于5月29日前将评选结果及《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返回我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评选条件、办法及名额请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实习学生管理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节选)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
Copy Right2015 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ICP备05001612号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