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8-04-25 1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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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系:

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学生将于61起派往各实习单位,现根据有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项有关费用:

1.支付标准:

[1]实习补助:18/月·生。

[2]自行联系实习学生实习费:80/月·生;交通费凭车票只报销一个往返。

2.学生实习期间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请各系按照下列样表格式核算各项费用并报计财处由部门经费中支出,同时将报表(纸质及电子文件各一份)报教务处生产实习科。实习补助及自行联系实习学生实习费务必在实习前支付,交通费在实习结束后凭车票报销。

样表12008-2009学年陕西中医学院实习费用支付明细表(公派)

实习单位

系部

专业

组长姓名

人数

实习补助

合计

备注

领取签名

18/月·生

 

 

 

 

 

 

 

 

 

 

样表22008-2009学年陕西中医学院实习费用支付明细表(自行联系)

实习单位

系部

专业

组长姓名

人数

实习费

实习补助

合计

领取

签名

80/月·生

18/月·生

 

 

 

 

 

 

 

 

 

二、请各系于515日前将接送实习生教师(每系4名)名单报生产实习科。实习点及组长单位安排如下:

实习点

组长单位

实习点

组长单位

咸阳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

安康

中医系

西安

医学技术系

银川

针灸推拿系

宝鸡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

西宁

中医系

铜川

临床医学系

户县

临床医学系

三、请各系按照《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分配情况一览表》(附后)分配公派实习单位,并将公派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名单(纸质及电子文件各一份)于515日前报生产实习科。

四、领取毕业实习介绍信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 《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分配情况一览表》

                 

       

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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